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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我国将实行差别化政策 促进人口发展功能区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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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6628发布时间:2008-07-18 11:09:16浏览次数:3940

文章来源:新华网

    记者从正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十一五”人口规划中期评估暨全国人口发展功能区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国已从7个方面提出若干大的政策和制度框架,以积极促进人口发展功能区的形成。

    这7个方面的政策和制度框架体现了差别化原则,其主要内容包括:把人口流向作为确定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方向的重要依据,综合平衡人口集聚区承接人口转移的成本以及限制区、疏散区生态保护的代价,完善中央对各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适当增加对集聚区和稳定区公共事业的投入,加快区内公共设施的发展,提高人口吸纳能力和对外区人口的拉力。集聚区和稳定区要改革户籍、教育、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制度,促进农民工就业定居。建立跨行政区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和建设用地占补平衡制度,保持耕地总量不少、质量不降。改革和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在资源价格市场化的过程中,使人口迁出区与人口迁入区共同受益。继续实施优先投资于人的战略,限制区和疏散区要切实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与劳动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的能力。明确提出人口集聚区和稳定区优化发展大城市群,主要通过“农村——城镇——中小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方式,逐步实现人口梯度转移。

    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江帆说,差别化政策体系可以营造不同人口发展功能区间的位势差,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他同时指出,国家层面的政策虽然已经提出,还需要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设计提出本地的政策和制度框架,并重点提出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