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十佳自强女孩”评选活动开始
索引号:006727发布时间:2008-09-10 10:44:38浏览次数:4251
文章来源:国家人口计生委宣传教育司
全国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以来,社会各界积极行动,以各种形式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许多女孩得到关心和资助,重新获得了学习的机会,增添了生活的勇气,奠定了光明的人生基础。她们中有的自强不息、学有所成,有的成才后不忘曾被关爱,尽自己所能真诚地回报社会,展现出中国女孩锲而不舍、积极向上的优秀品质。
为了树立榜样,进一步鼓舞广大被关爱女孩奋发努力,同时,为了充分展示关爱女孩行动五年来的丰硕成果,进一步推动全国关爱女孩行动深入发展,8月26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在关爱中成长——全国十佳自强女孩评选活动的通知》,决定2008年8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在关爱中成长——全国十佳自强女孩评选”活动,这是继2007年开展“关爱女孩十佳新闻人物评选”后的又一姊妹行动。
活动由国家人口计生委宣教司、中国人口报社承办。成立活动评选委员会并在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工作。
评选条件:
(1)爱祖国,爱集体,诚实、勤俭、奋发、自强。
(2)在思想、品德、生活、学习、工作等方面表现优异,取得成绩。
(3)战胜困难和挑战并取得成功。
(4)以各种形式开展爱心和公益行动,延续关爱、帮助他人、回报社会。
(5)成绩、事迹得到社会、学校、媒体和群众的肯定。
评选程序及奖项:
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应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发出的关于开展“在关爱中成长——全国十佳自强女孩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积极推荐自2003年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以来,受到关爱和资助后,经过顽强拼搏,取得进步,作出成绩的自强女孩。
评委会初评后确定30名提名人选。提名人选的事迹在《中国人口报》刊登和公示,读者进行评议。根据读者评议情况,评委会评定全国十佳自强女孩。
活动设十佳自强女孩奖10名,自强女孩提名奖20名,均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最佳推荐奖10名,颁发奖牌。
材料报送要求:
以省级人口计生委为报名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报名表,上报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1寸免冠照片、媒体报道或其他证书复印件等资料各10套。有生活照片和事迹光盘的也可同时邮寄。
资助单位或人员可以为报名推荐人选书写推荐信或感言。
报名表需加盖省级人口计生委公章(报名表在中国人口网下载,复印有效)。
报送材料请务必在信封右上角注明“报送材料”字样。
报送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15日
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交大东路甲36号,中国人口报社评选活动办公室
邮 编:100044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010—62231576
全国十佳自强女孩评选活动推荐报名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省(市) 编号: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照 片
民 族
家庭电话 (手机)
就读学校
年级 班
家庭住址
邮 编
父亲姓名
职 务
工作单位
母亲姓名
职 务
工作单位
获奖情况
被资
助
情况
媒
体
报
道
情
况
推荐理由
事迹简介(可另附)
省级推荐 意 见
(省人口计生委公章)200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