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医德医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现将市级医德医风群众监督方式予以公布。
一、监督对象及内容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涉嫌违反《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2025年版)》(具体内容见:https://www.nhc.gov.cn/yzygj/c100068/202508/48cdd815a51a49e489c4010e1bf81217.shtml)的问题线索。
二、受理方式
市级监督电话:0912-3537273
(二)省级监督邮箱:sxydyfjzzz@126.com
市级监督邮箱:152547275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