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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预防控制艾滋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世界艾滋病日”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6 10:38:31 信息来源: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号:【

各县市区预防控制艾滋病领导小组、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在榆各高等院校、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

2025年12月1日是第38个“世界艾滋病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规划(2024—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等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按照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陕西省预防控制艾滋病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现就全市组织开展2025年“世界艾滋病日”系列主题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国2025年宣传活动主题为会共治,守正创新,终结艾滋(英文主题为“Overcoming disruption, transforming the AIDS response”),旨在深刻认识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在总结、继承既往有效防治工作经验和典型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倡导社会各界共同承担艾滋病防治责任,加强艾滋病防治措施的探索创新,全力保障艾滋感染者的合法权益,消除歧视,共建共享健康成果。

二、活动时间

2025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一)坚持高位推动,利用“世界艾滋病日”促进艾滋病整体防治工作。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世界艾滋病日”契机,对标《规划》目标和措施,聚焦本地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点问题和重点环节,精心设计和部署开展系列主题活动。专题向党委、政府汇报本地区艾滋病流行形势、防治工作进展、存在问题与挑战、需要政府协调解决事项及下一阶段防治重点工作建议等。积极争取领导干部现场调研艾滋病防治工作,参与本地区主题活动,发挥表率作用。持续发挥艾滋病防治协调机制作用,及时向成员部门通报工作进展。倡导各部门负责同志以上率下,在本单位、本系统内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确保《规划》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二)精心安排部署,全面开展“世界艾滋病日”主题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制定主题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统筹主题活动的科学性、针对性和趣味性,通过生动有趣的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公益广告、短视频、动画片、宣传海报、折页、展板等形式,提升艾滋病防治知识的普及度和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作用,动员各类宣传力量,广泛宣传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及感染者权益保障政策,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合力,消除歧视,尊重、接纳和关爱感染者。实施全城“亮灯”“亮屏”工程,在地标性建筑、广场、商超市场、酒店宾馆、居民社区、交通场站、医疗机构、沿街门店等人群密集场所和影剧院等文化娱乐场所,通过LED屏、楼宇电视、电影映前广告、车载电子屏等各类载体,全天候高频次播放科学防治艾滋病、关爱感染者、消除歧视的宣传内容,营造全社会学习艾滋病知识、科学防治艾滋病、消除歧视、关爱感染者的浓厚氛围。

(三)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社会科学防治艾滋病和关爱感染者的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五进”专项行动(进社区、进企业、进医院、进校园、进家庭),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场景制定差异化的宣传内容。对于社会公众要侧重宣传增强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对于易感染艾滋病的危险行为人群和重点人群要侧重宣传降低感染风险,对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要侧重宣传及时规范治疗的重要性。在交通场站、居民社区、宾馆酒店、企业、工厂、工地、医疗卫生机构、校园等场所,通过广泛张贴海报、播放宣传视频和歌曲、举办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等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提升公众艾滋病防治意识和技能,让每个人都成为自身健康的主动参与者和掌控者。引导社会大众正确认识艾滋病、科学预防艾滋病,消除对感染者的歧视,营造尊重、接纳、关爱感染者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社会动员,促进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加强相关部门、机构、团体和社区等之间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工商联等群团组织在宣传教育、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高校团体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艾滋病防治宣传。动员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宣传,加入到科学防治艾滋病和关爱感染者的队伍中来。各企业、基金会、红十字会、青年志愿者、高校社团等社会力量要积极开展艾滋病相关社会倡导和捐款捐物、帮扶救助等公益活动,强化早发现、早干预,共同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筑牢多方参与的防控屏障。

(五)聚焦校园宣传,加强学生群体艾滋病防治和关爱感染者教育。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发挥课堂主阵地作用,结合2025年“世界艾滋病日”主题和要求,采用讲座、知识竞赛、形象化沉浸式教育等创新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学生对艾滋病的认知,熟悉传播机理,提升艾滋病防治意识和技能,消除对感染者的歧视。各高等院校要动员学生社团和青年志愿者开展同伴教育及专题讲座,传播艾滋病防治最新知识,引导师生正确认识、科学预防艾滋病,消除“恐艾”情绪及对感染者的歧视,尊重、接纳和关爱感染者。积极组织并参与大学生预防艾滋病知识竞赛等活动。

(六)发挥医疗机构宣传作用,共建无歧视、关爱感染者的医疗环境。2025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应全员佩戴红丝带(佩戴于左胸前,红丝带由医疗机构自行准备)。严格落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就医友好医疗机构”挂标行动,在机构醒目位置及官网、公众号等平台持续挂标公示。利用电子屏、电视机等载体滚动播放共建无歧视医疗环境系列宣传视频、U=U(即Undetectable=Untransmittable,检测不到=不传染)公益片及主题海报等内容。通过线下线上等多种方式向干部职工、社会大众和就诊患者普及艾滋病防治最新进展,如艾滋病可防可治、已成为慢性病、U=U共识等,共建无歧视、关爱艾滋感染者的医疗环境。

(七)加强专业培训,提升医务人员艾滋病防治专业能力和水平。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活动期间至少举办1-2场关于正确认识、科学防治艾滋病、消除歧视、关爱感染者、保障感染者合法权益的专题培训讲座,培训对象应覆盖全体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应涵盖艾滋病防治最新进展、U=U共识、感染风险红黄绿灯理论、感染者权益、医务人员接诊义务、相关法律法规、推诿拒诊后果及警示案例、正确认识艾滋病、接纳尊重关爱感染者、避免歧视语言行为、为感染者提供心理支持等。培训内容须严格审核,确保正确且准确,源自官方权威渠道,不得宣传错误信息、曲解科学事实和政策精神、主观臆测或误导培训对象。积极组织开展医务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竞赛活动。

(八)规范医疗执业行为管理,切实保障感染者合法权益。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责任制,坚决杜绝以诊疗能力不足、院感防控条件不达标等与本机构实际服务能力存在显著偏差、违背医学专业准则的托词推诿或拒诊艾滋感染者的违法行为。畅通投诉渠道,建立健全投诉反馈和快速协调处置机制,确保感染者顺利高效就医。依法严肃查处推诿或拒诊感染者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感染者平等医疗权利。强化感染者隐私保护,严格落实感染者个人信息保密管理要求,准确区分普通患者信息、一般传染病患者信息与艾滋感染者隐私信息在保密级别和管理要求上的差异,对感染者病历等信息资料,严格实行分级授权访问管理制度并建立访问日志追溯机制,全面落实“三专两密”(专人负责、专柜存放、专机操作、加密传输、密级管理)和“非必要不知情、既知情必保密”的保密要求,并严格遵循“最小必要知悉范围”原则和“三不原则”(非诊疗必要不调阅、非授权审批不流转、非脱敏处理不传输),严禁将艾滋病检测结果、感染者病史及相关检查检验结果等敏感信息进行共享和互联互通,切实保障感染者合法权益。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活动。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艾滋病防治工作重要性和长期性的认识,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理念,结合实际,创新活动形式,积极组织、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大众正确认识艾滋病、科学防治、消除恐慌、尊重和关爱感染者。各单位开展活动时,参与人员应佩戴红丝带(佩戴于左胸前,红丝带自行准备或由主办单位统一提供)。

(二)科学宣传,严格审核宣传内容。各单位须严格审核宣传和培训内容,确保所有内容正确且准确、源自官方权威渠道,不得宣传错误知识、曲解科学事实和政策精神、主观臆测或误导受众,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我办。我办收集整理了部分宣传资料(可通过附件中提供的链接获取),供各单位参考使用。同时,各单位应结合宣传主题,围绕正确认识艾滋病、科学防治、消除歧视、尊重接纳关爱感染者等内容,积极创新制作相关视频、图片、文案、手册等宣传材料。如宣传活动涉及感染者参与,应事先征得其同意并严格保护隐私。

(三)及时总结,收集报送相关材料。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资料,全面总结本地区、本单位宣传工作情况,提炼2025年“世界艾滋病日”主题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书面总结,于2026年1月5日前将总结、影像资料及可宣传、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报我办。

附件:2025年“世界艾滋病日”主题活动宣传资料获取方法


榆林市预防控制艾滋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

2025年“世界艾滋病日”主题活动宣传资料获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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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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