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医疗机构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陕西省医疗机构评审暂行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经医院申报、各县区卫健局推荐、专家实地验收及对部分已核定医疗机构随机抽查验收,现核定榆林爱尔眼科医院等3所医疗机构为二级医疗机构,榆林朝阳医院由二级综合医疗机构调整为未定级医疗机构。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
受理科室:市卫健委医政药政科(市政府2号楼615室)
举报电话:0912-3893400
附件:榆林市二级医疗机构级别核定汇总表(第三批)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6日
附件
榆林市二级医疗机构级别核定汇总表(第三批)
|
所属县市区 |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类别 |
机构性质 |
核定级别 |
|
榆阳区 |
1 |
榆林爱尔眼科医院 |
专科医院 |
民营 |
二级 |
|
府谷县 |
2 |
府谷天化医院 |
综合医院 |
民营 |
二级 |
|
佳 县 |
3 |
榆佳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 |
综合医院 |
民营 |
二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