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过敏性鼻炎防治工作的部署要求,依据《榆林市过敏性鼻炎防治工作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推动全市过敏性鼻炎防治工作,广泛汇聚社会力量共同办好民生实事,现公布榆林市2026年度过敏性鼻炎防治“揭榜挂帅”项目榜单,面向全国公开征集解决方案及承担单位。
一、项目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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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发榜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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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致敏花粉识别、监测与雷暴哮喘发病机制研究及预警 |
榆林市科学技术局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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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过敏性鼻炎/哮喘流行病学队列研究 与诊断制剂研究 |
榆林市科学技术局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二、揭榜要求
(一)共性要求
1.每个榜单任务拟支持课题1项,可下设子课题。
2.榜单申报“不设门槛”,省内外单位均可揭榜。揭榜方与发榜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项目负责人在揭榜攻关期间,原则上不得调离或辞职。
(二)个性化要求
详见2026年过敏性鼻炎防治“揭榜挂帅”项目任务。
三、揭榜程序
(一)有意向揭榜的单位,下载填写《2026年过敏性鼻炎防治“揭榜挂帅”项目可行性方案》,可行性方案应涵盖张榜需求的全部内容,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征集时间:自发榜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18时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榆林市科学技术局和相关成员单位,共同组织成立专家组审查揭榜方资质,评估项目可行性方案。
(三)根据专家组审查结果,发榜方择优与揭榜方对接,达成共识。根据项目需求,协议可对指南要求作适当微调。
(四)揭榜结果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揭榜方和协同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作为联合承担单位与榆林市科学技术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签订项目任务书。
(五)项目实施完成后,由榆林市科学技术局和相关成员单位,共同组织成立专家组进行现场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可委托具备相关资质和检测条件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验收)。
四、有关要求
(一)揭榜方在技术攻关或成果转化的过程中,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严格遵循科研诚信、科学伦理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串通控榜等不良行为。对存在违规现象的责任主体,按照科研信用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提交揭榜申报材料时,需揭榜方和协同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的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揭榜方和协同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出具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
(三)揭榜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涉密内容,如涉密按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四)所有申报材料Word版及经揭榜方加盖公章并扫描生成PDF格式文件后,制作成1个文件夹,将文档标题统一命名为“榜单名称+揭榜单位”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资金拨付。揭榜项目审批通过后,按照合同要求做好揭榜方所需配套资金的预算安排,实行“里程碑式”管理,根据项目进度拨付经费。
(六)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榆林市科学技术局 刘斌 0912-3885536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马媚 0912-3893400
邮 箱:815333579@qq.com
榆林市科学技术局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