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00MB2902593P/2024-00256 [ 主题分类 ] 卫生
[ 发布机构 ]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榆政卫健函〔2024〕576号
[ 名 称 ]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答复函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4-10-15
来源: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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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小玉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将我市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周期由5年调整为2年的建议》(第5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妇女健康水平,促进卫生、计生服务项目深度融合。根据陕西省卫生健康委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妇女健康促进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我市自2020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免费实施适龄妇女(35-64周岁)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工作(以下简称“两癌”),5年为一个周期。按照省级确定的项目县范围,我市宫颈癌项目免费筛查全覆盖,乳腺癌项目县为8个国家贫困县,即南部6个县、定边县和横山区。

二、实施情况。一是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我委依据各县市区报送的目标人群数量,结合省级下达的任务数(目标人群的80%)和项目补助资金,要求各县市区以辖区为单位,保质保量完成省级下达的任务指标(74448人/年)。二是组织开展全市项目督导、培训和宣传等工作。我委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全市项目督导和培训工作;2022年1月份,专门制作了妇女“两癌”防治科普宣传片,内容涉及政策宣传、目的意义、个案分析、筛查与防治等,并要求各县市区及相关医疗保健机构广泛宣传,呼吁社会各界参与支持。三是加大财政投入,项目实施全覆盖。为提高项目质量和目标人群筛查覆盖率,自2022年起,市财政每年投入150万元,为市直各单位(含中省驻榆单位)的适龄妇女提供免费“两癌”筛查服务;每年投入235万元,为我市4个非国家贫困县市区适龄妇女提供免费乳腺癌筛查服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我委将加大工作力度,科学评估,实时跟进,确保项目任务如期完成。并根据本轮项目实施效果,结合实际,合理建议项目筛查周期。

感谢您对妇幼群体健康工作建言献策,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帮助我市妇幼健康事业的发展,携手共创健康榆林、共享优质资源。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6日

(联系人:张伦          联系电话:18992228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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