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0MB2902593P/2024-00265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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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榆政卫健函〔2024〕655号 |
[ 名 称 ] |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46号建议的答复函 |
延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城市智慧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第24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现代化建设,信息化先行。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2023年,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发挥信息化驱动引领作用”,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信息化发展工作指明了方向。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信息化迈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全面跃升的新阶段,数字技术、网络技术、智能技术持续演进、融合创新,不断开辟新赛道,打造新动能,构筑新优势。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引领作用日益凸显,已经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我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职能分工,配合市工信局、市智慧局,强化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推动信息化关键能力建设,数字化赋能高品质生活、赋能高效能服务,为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提质增效,建好用好智慧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便利老年人看病就医。受限于全市信息化总体水平、社会养老观念、需求等诸多经济社会因素影响,全市智慧养老产业尚在低层次发展,市老龄办曾在2017至2022年对全市部分民营智慧养老平台进行过补贴扶持,但未取得理想效果。
下一步,我委将持续推进智慧助养老工作。建立在健全的制度体系和统一的科学标准,配套科学健全的监督机制和保障体系,建立监测评估制度,推动智慧助老向智慧养老深入延伸,让老年人有理由相信智慧养老服务将充分发挥其优势,做大做强智慧养老产业,满足老年人的双重需求,实现个性化养老服务。同时,扶持智慧产业并培养专业人才,会同各有关部门和机构统一行动,将政府、医疗机构、服务提供者、个人和家庭等社会因素联系起来。通过典型示范的带头作用,使社会资本可以更多的向养老行业涌流,大、中、小型企业可以发展出更多元化的智慧养老服务产业体系。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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