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0MB2902593P/2024-00339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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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榆政卫健函〔2024〕722号 |
[ 名 称 ] | 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414号提案的答复函 |
杨昊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布局提前应对我市老龄化高峰到来的提案》(第41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榆林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告,2020年末,全市常住人口362475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51436人相比,十年共增加273314人,增长8.16%,年平均增长率为0.79%;全市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594188人,占16.3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03266人,占11.1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7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73个百分点。我市人口年龄结构“两头扩大中间缩小”,少儿人口占比上升,劳动年龄人口比例下降,老龄化程度加深,社会抚养压力逐步加大。根据2022年榆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361.61万人,出生率7.28‰,死亡率7.02‰,自然增长率0.26‰;全市常住人口中, 60岁及以上人口为62.09万人,占17.17%,与202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05个百分点。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但尚未达到全省平均水平(20.05%)。按照国际通行标准,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比达到7%,就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65岁以上人口比例达到14%,为深度老龄化社会,达到20%为超级老龄化社会。按照上述标准,我市已于20世纪初进入老龄化社会,目前接近中度老龄化水平。
近年来,我委围绕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持续健全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站在战略的高度、全局的高度、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深远影响和在全局工作中的重要地位,认真分析把握老龄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统筹构建老龄事业保障体系,强化分工、协调推进,以构建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三大体系”为重点,以创建老年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医院为支撑,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医疗救治、康复护理和长期照护为一体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同时,多渠道拓宽应对人口老龄化举措:一是优化生育政策,稳妥有序实施三孩生育政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不断完善生育、养育、教育、住房、医保等政策体系,改革管理制度,释放生育潜能,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是深化医养结合工作,深入推动医养结合融合发展。2016年启动医养结合试点,积极探索医养结合工作,截止目前全市设置医养结合机构19个,其中榆林高新医院、佳县优抚医院、神木惠民医院、府谷天化老年护理院被评为省级第三批医养结合示范基地;榆林高新医院和横山永康医院、神木市大保当镇医养结合养老中心分别被评为省级第一批、第二批医养结合品牌企业;三是深入开展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2023年12月通过中、省两轮竞争性答辩和竞争性评审,我市成功获批国家示范项目建设,成为全国15个入选城市中西北五省区唯一上榜城市,争取到中央财政资金1亿元,省级配套资金2000万元,市委市政府将其列入“十四五”规划和市政府“十大民生实事”重点推动,预计到2024年底托位数14450个,实现城市内15分钟托育服务圈,持续提升普惠托育服务可及性,减轻家庭养育负担,推动实现“政策更完善、供给更充分、普惠更全面、监管更有力”的托育服务新格局。
下一步,我委将持续发挥好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老龄工作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联合发改、民政等相关部门开展广泛调研,借鉴发达地区先进做法经验,积极向市委、市政府献言建策,持续推动完善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人口均衡发展,推进医养结合等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向基层社区延伸,为实现老年人安度晚年、健康老龄化提供坚强健康保障。
感谢贵委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任宁军 3893915(办)。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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