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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督查我市妇幼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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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0746发布时间:2009-11-10 15:04:31浏览次数:2231

省卫生厅督查我市妇幼卫生工作

 

114-8日,省卫生厅督查组一行5人,在市、县卫生局、妇保院(站)有关同志陪同下,风尘仆仆,不辞劳苦,先后检查了绥德、佳县和神木县以及市妇保院的妇幼卫生工作。这次重点督查了“降消”项目、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妇幼卫业专业岗位大练兵大比武竞赛活动等工作。

在检查中,督查组听取了被查各单位妇幼卫生工作情况汇报,详细查看了有关文件、表、卡、册等资料,亲切访谈了有关工作人员和孕产妇,并对各单位工作进行现场考核,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检查结束后,在市妇保院召开了意见反馈座谈会。督查组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市妇幼卫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认为我市妇幼卫生工作已形成“领导重视,工作得力,成效明显”的新局面,主要体现在政府重视,经费有保障;工作人员热情纯朴、认真负责,工作比较扎实;妇幼卫生项目资料、管理制度健全;人员培训工作力度大等等。督查组在肯定我市妇幼卫生工作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一是进一步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重点应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二是规范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管理。要严格住院免费卡管理,规范执行服务包,杜绝定额外收费;三是加强叶酸发放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落实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四是加强产科标准化建设,提高定点分娩机构产科服务质量;五是扩充保健工作人员,明确和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保健人员政策和业务水平。六是加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村一级网底侦察员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建设和功能。

最后,市卫生局、妇保院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妇幼卫生政策,认真整改解决省卫生厅督查组指出的问题,扎实规范地搞好妇幼卫生工作,努力为保障广大妇女儿童身体健康,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榆林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