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卫生局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6-12-20 12:07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财政决算信息公开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卫生、计生系统2015年财政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基本情况

榆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贯彻执行中、省关于卫生、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贯彻实施中、省关于市县卫生改革与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和方针政策;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责任,组织贯彻中、省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拟定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定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措施,贯彻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拟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贯彻中、省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中、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拟订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拟订我市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实施中省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项目,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我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由国家统一制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实施全市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建立全市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负责全市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编报和管理。拟订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医学继续教育和规范化培训;组织实施全市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制定全市卫生计生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人口文化建设;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负责全市人口统计数据分析研究和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承担互联网医疗保健服务前置审核。制定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榆林市卫生局构成部门决算单位19个,卫生局与红十字会、保健局、信息中心合署办公;局直属事业单位18个,其中:全额预算事业单位15个,差额预算事业单位3个。

榆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部门决算单位6个;局直属事业单位5个,全部为全额预算事业单位。

二、2015年卫生计生工作成效

1、工作亮点:

在发展思路上体现了:结合突破重点,兼顾长远、统筹全局的科学发展观。卫生工作从“局部开花”向“统筹发展”转变。在发展模式上体现了:结合全面发展,集中优势资源,突出重点专科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错位发展观。医疗工作从“多头并举”向“重点突破”转变。在管理措施上体现了:结合行政管控,突出使用经济杠杆、市场调节等手段,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经济发展观。公共卫生工作从“先拨款”向“先服务”转变。在疾病预防控制观念上体现了:结合医疗救治和应急救援工作,提倡预防保健等主动健康发展观。卫生整体工作思路从“重治疗”向“重预防”转变。在行政效能和行风建设上体现了: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落实八项规定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廉洁发展观。卫生管理工作从“开放型”向“内涵型”转变。

2、重点工作初见成效

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推进,新农合制度不断完善,传染病防控工作不断加强,医疗质量管理逐步规范,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执法规范有序,卫生应急机制不断健全,妇幼卫生服务和健康教育深入开展,卫生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创建工作成效明显,“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三、卫生系统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1、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2015年卫生系统各项收入共计176492.1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740.95万元,占总收入的22%;事业收入134610.16万元,占总收入的76.3% ;其他收入3141万元,占总收入的1.7%。总支出共1776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030.1万元,占总支出的19.72%;商品服务支出100868.58万元,占总支出的56.77%,对人个和家庭补助的支出18589万元,占总支出的10.46%;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1548.78万元,占总支出的0.87%;债务利息支出336.37万元,占总支出的0.19%;基本建设支出16009.42万元,占总支出的9%;其他资本性支出5243.75万元,占总支出的3%。

2、收入支出情况

①收入情况: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740.95万元,其中职业教育2685.41万元;技术研究与开发169.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79.06万元;退役安置2.16万元;医疗卫生管理事务1628.68万元;公立医院17058.31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95.65万元;公共卫生7066.51万元;医疗保障43.62万元;中医药1905万元;其他医疗卫生支出6864.95万元;污染防治217.5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5万元。

②支出情况: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024.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5389.9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7229.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48.17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6009.4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198.73万元;对企事业单位补贴1548.78万元。

四、计生系统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1、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2015年计生系统各项收入共计1802.5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02.5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总支出共1802.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03.73万元,占总支出的45%;商品服务支出797.16万元,占总支出的44%,对人个和家庭补助的支出198.7万元,占总支出的11%;其他资本性支出3万元,占总支出的0.2%。

2、收入支出情况

①收入情况: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02.6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33.7万元;计划生育事务1444.93万元;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3.97万元。

②支出情况: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2.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803.7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797.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8.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卫生系统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共支出64.94万元,较2014年下降4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9.6万元,较2014年下降44%;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支出5.4万元,较2014年下降1.6%;2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5年计生系统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共支出4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支出4.8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通过严格执行财经政策,2015年7月开始已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因此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较上年度降低。建立健全接待工作制度,节俭办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平台,规范“三公”经费的支出核算。

附件: 榆林市卫生局2015年部门决算

            榆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