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支持IPv6访问

工作动态

全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召开

【打印】

索引号:011589主题分类:中省要闻来源:省卫计委发布机构:榆林市卫计局发布时间:2017-01-26 08:36:06浏览次数:1684

    1月24日,全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西安召开。省物价局局长何忠、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刘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雷耀堂、省财政厅副厅长刘红春出席会议并讲话,安排部署全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

    本轮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从2017年4月1日正式实施,同时城市公立医院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实行零差率销售。

    调价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及检验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将降低,诊查、床位、护理、手术、治疗及中医等类别中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将提高,群众就医费用总体不增加。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新增门诊诊查费全额纳入。

    对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照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90%、同级财政补偿5%、医院加强成本核算承担5%的比例分担。

    此次价格改革的医院范围为市辖区以上(含市辖区)二级及二级以上城市公立医院,包括军队、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举办的二级及以上医院。

    为保障改革方案顺利实施,与此同时,将从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强化医疗机构的内控制度、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控制医药费用、推进分级诊疗、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及加大财政补偿力度等方面促进。

    省市区财政、卫生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物价等部门分管负责人及相关处(科)室负责人,全省二级及以上城市公立医院院长、医改办主任、医疗服务价格主管处(科)室负责人共计1200余人在主会场及各市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