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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陕西省结核病防治工作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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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1738主题分类:中省新闻来源:省卫计委网站发布时间:2017-03-24 08:54:37浏览次数:1709

  2017年3月24日是第22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我国的宣传主题是“社会共同努力,消除结核危害”。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实施结核病专病专防策略和推行新型结核病防治管理模式,全省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政府领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防治格局基本建立。建立了由省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的陕西省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部署结核病防治工作。自2010年以来,每年落实省级防治经费1492万元,并将结核病防治纳入民生工程,平均每位肺结核患者享受补助约800元。2012年,省卫生计生委联合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等部门,将耐药结核病纳入我省重大疾病保障范围。2015年,联合省级教育部门,将结核病筛查纳入大中专院校学生体检内容,有效防范了学校群体发病。2016年,成立了陕西省西藏自治区西藏民族大学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建立了传染病疫情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督办检查制度等,结核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充分利用“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率先在全国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月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结核病防治政策和知识宣传不断普及。

    二是强化医防合作,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全省107个县(区)的结核病诊疗工作全部由疾控机构转至定点医疗机构。在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开展结核病分级诊疗、强化基层结核病治疗人员规范化培训,加强医院间对口协作帮扶,不断提高结核病诊疗水平。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全国率先落实基本公共卫生人均1.35元结核病患者管理项目经费,对65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开展结核病筛查工作。2015年以来,我省积极推行“三位一体”的新型结核病防治模式,强化了疾控与医疗机构间的医防合作和资源整合,改变了疾控一家单打独斗的局面,基本形成了“疾控牵头抓总,定点医院负责诊疗,基层医疗机构负责病人管理”的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管理体系。

    三是加强能力建设,结核病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2016年,省卫生计生委拿出专项资金采购了一批结核病分子生物学快速检测设备,按照优先安排省级结核病示范区、实验室基础好和人员积极性高的县区、省直管县和人口大县的原则,首次分配给43个县级结核病定点医院,将结核病诊断时间从将结核病诊断时间从原来的15天缩短到1天。在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省结核病防治院分别设立全省结核病预防控制、诊疗人员培训基地。2016年,省级先后举办20余期结核病预防控制、诊疗技术、实验室检测等培训班,累计1200余人次接受培训。依托省结核病防治院成立全省结核病诊疗质量控制中心,规范市、县结核病定点医院诊疗服务,促进结核病防治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四是强化抓点示范,结核病综合服务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2016年10月,省卫生计生委在商南县召开全省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现场推进会,要求阎良、泾阳、岐山、富平、子长、府谷、镇巴、白河、商南、王益等10个示范区创建县(区)要按照《陕西省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要求,积极主动作为,大胆探索有效的结核病筹资、诊疗、管理方面的新方法、新技术、新模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2016年11月,汉中市、安康市被国家列为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服务模式试点市,要求为全国、全省在结核病综合服务管理方面创造先进经验。

    总体来看,全省结核病报告发病率由2011年的67.9/10万下降到2016年的52.6/10万,降幅22.5%,累计免费发现治疗活动性肺结核患者12.6万例,总治愈率达到95.2%,有效避免36.1万人受感染,减少发病 3.6 万人,挽回了经济损失201亿元,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了社会经济良好发展。

    虽然我省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对此,全省卫生计生系统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为主线,抢抓机遇,补齐短板,2017年将继续深化结核病专病专防精准策略,进一步加大结核病患者发现、治疗及管理力度,不断强化疾控机构牵头抓总作用,建立完善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发挥省结防院全省诊疗质控中心作用,提高全省结核病规范化诊疗水平。

    日前,省卫生计生委已下发实施方案,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尽早发现结核病患者,让每一位结核病患者都能够及时得到诊断和治疗,并最终治愈,从而达到控制结核病疫情、消除结核病危害的最终目的。

    省卫生计生委提醒广大群众:勤洗手、多通风、强身健体;咳嗽、喷嚏掩口鼻,不随地吐痰可以减少结核病的传播。如果咳嗽、咯痰2周以上,要警惕肺结核,应及时到定点医院诊治;结核病治疗周期为6到8个月,坚持完成全程规范治疗是治愈肺结核、避免形成耐药的关键。

    3月24日,省卫生计生委、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联合宝鸡市卫生计生局及扶风县人民政府在扶风县市民广场举办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省卫生计生委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