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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患者购买17种抗癌药品可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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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4774主题分类:中省要闻来源:陕西日报发布机构:榆林市卫计局发布时间:2018-12-04 16:03:32浏览次数:1494


记者日前从省医疗保障局获悉:自11月30日起,我省将阿扎胞苷、西妥昔单抗等17种抗癌药品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用药患者可按特殊药品申报流程在指定医院申请用药资格,并在申请获批后根据处方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进行实时结算。这17种药品在医保报销限额内报销比例为70%。

据了解,省医疗保障局在特殊药品报销领域,一方面简化办事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患者都能方便、快捷地享受到特殊药品结算待遇;另一方面加强监管,严格把关,以特殊药品价格和适应症为重点,加强审核工作,把违规用药的情况杜绝在外。(记者:王婕妤 通讯员:冉孟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