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候选名单的公示
索引号:008522发布时间:2012-01-12 16:19:34浏览次数:2132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的通知》(人口政法[2011]48号),国家人口计生委开展了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经各地审核推荐,国家人口计生委复核,拟命名548个乡镇(街道)为第一批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现将候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自2012年1月12日至2012年1月20日。如反映问题和意见,可来电和来信。来信寄至国家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司或中纪委驻国家人口计生委纪检组监察局。
电话:国家人口计生委政法司(010)62030565
中纪委驻国家人口计生委纪检组监察局(010)62030676
附件:第一批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候选名单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