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双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010810发布时间:2010-09-20 10:01:33浏览次数:1945
关于加强双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2010年“中秋”、“国庆”节即将来临,为了确保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祥和、欢乐的节日,现就双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餐饮服务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本辖区内的饭店、酒楼和公园、游园会、集会、农家乐及旅游景区等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监督检查,进一步巩固餐饮消费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成果。努力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的发生,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加强值班制度,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各级餐饮服务主管部门及餐饮服务监督机构要切实做好“双节”期间值班工作,保证通讯联络畅通。请各设区市餐饮服务主管部门将“双节”期间的值班电话、投诉电话、值班负责人及联系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务必于9月21日前上报市卫生局疾控法规科。
联系人:郄礼要 联系电话/传真:3893915
电子邮箱: qly0405@126.com
一O一O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