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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健康榆林建设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健康细胞示范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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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6348主题分类:健康榆林建设来源:市爱卫办发布机构:榆林市卫健委发布时间:2019-07-05 16:04:06文号:榆健发[2018]1号浏览次数:525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榆林军分区,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健康陕西2030”规划纲要》、陕西省健康陕西建设工作委员会《关于深化健康细胞示范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健康榆林2030”实施纲要》,全面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推动卫生与健康事业深入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在全市加强健康机关、健康军营、健康社区、健康村庄、健康学校、健康医院、健康企业、健康家庭等8类健康细胞示范建设工作(以下简称“示范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树立“大健康”理念,着力从控制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和促进健康公平入手,全面开展示范建设,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有效破解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健康服务保障之间的矛盾,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生活品质,筑建“健康榆林”基础,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健康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的原则。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作为健康细胞建设工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不断改造生活环境,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坚持政府主导、联创共建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强化相关部门的协作,明确健康细胞的创建和管理责任,实施联创共建,打造“健康管理、健康环境、健康服务、健康人群”的大创建格局,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坚持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建设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卫生防病意识、自我保健意识、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文明意识,营造“健康生活,人人参与”的氛围。

  坚持试点先行、由点及面的原则。按照机关、单位、学校、社区、企业的不同特性,在卫生创建、文明创建的基础上,按照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树立典型、由点及面的原则,选择基础条件好、工作积极性好、条件成熟的单位开展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

(三)建设目标

通过示范建设,使健康环境明显改善,健康知识得到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基本形成,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体育健身服务,居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因病致贫、返贫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使健康建设与我市与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示范建设分省级、市级、县级三个层次。到2020年,建设省级健康机关100个、健康社区60个、健康村庄300 个、健康学校100个、健康医院30个、健康企业100个、健康家庭5000个;市级健康机关 200个、健康社区90个、健康村庄600个、健康学校280个、健康医院140个、健康企业300 个、健康家庭7万户;县级实现示范建设全覆盖,健康家庭建设率达到辖区内总数30%,健康机关、健康社区、健康村庄、健康学校、健康医院、健康企业建设率达到辖区内总数的50%。到2030年,健康机关、健康社区、健康村庄、健康学校、健康医院、健康企业建设率达到90%,健康家庭建设率达到50%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健康机关。结合行业职责,服务社会健康建设;整洁机关容貌和环境卫生,改善工作条件,推行绿色、智能化办公;创建无烟机关,建设健康食堂,倡导合理膳食;完善健身设施,开展健身活动;弘扬健康文化,建立健康小屋,宣讲健康知识,开展心理健康干预,组织健康体检,实施健康风险评价。通过示范建设,在机关事业单位形成良好健康环境,干部职工健康素养普遍提升,养成健康工作生活方式,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健康机关建设效应扩展到全社会。(市卫计局、市直机关工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二)建设健康军营。立足战斗力提升,将健康理念融入全部工作,形成健康优先的工作机制;整洁军营容貌和环境卫生,改善工作训练条件,推行绿色、智能化办公与训练;创建无烟戒酒军营,建设健康食堂,倡导合理膳食;完善健身训练设施,开展健身活动;弘扬健康文化,建立健康小屋,宣讲健康知识,开展心理健康干预,组织健康体检,实施健康风险评价。通过示范建设,在军营形成良好健康环境,广大指战员、军队老干部及军属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普遍提升,养成健康工作生活方式。(榆林军分区、市卫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建设健康社区。协调相关部门搭建健康建设支持性环境,加强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做好病媒生物治理,改进垃圾、宠物、车辆等管理,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完善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和健身场所,形成方便可及的文化娱乐和健身圈;开展社区健康教育和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引导居民养成“三减三健”等健康生活方式;以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和慢性病患者为重点,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健康服务管理。通过示范建设,社区健康环境有效改善,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健康服务保障更加完善,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升。(市卫计局、市民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四)建设健康村庄。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扎实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加大农村改厕力度;加强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普及健康知识,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常见病、慢性病和地方病的有效管控;加强文化健身场所建设,丰富村民文化体育生活。通过示范建设,村容村貌明显改观,村民健康素养普遍提高。(市卫计局、市农业局、市建规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五)建设健康学校。加强健康校园主题建设,营造健康成长环境,教学和生活设施布局合理,周边社会文化环境健康安定;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健康课、体育课达到国家规定课时,开展“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开展学生体质监测,建立师生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机制;建设健康食堂,保障食品安全;围绕主要健康问题,实施校园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预防和控制,开展预防近视、肥胖、龋齿等行动;开展心理健康主题活动,提供心理咨询帮助。通过示范建设,校园师生健康素养和学生体质逐年提高,学生心理健康素养逐步提高。(市教育局、市卫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六)建设健康医院。将健康理念融入医院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全过程,有效保障患者和职工健康权益;建设医疗机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平台,推进医防结合,将健康教育与促进融入医疗服务;大力营造健康和谐诊疗环境,提供优质服务,提高患者就医体验;加强医院员工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和年休假制度,保障有效休息时间;创建无烟医院,建设健康食堂,提高住院病人健康饮食供应服务质量,保障医院职工就餐需求;传播医院健康文化,传递健康理念,参与社区健康公益活动。通过示范建设,医院员工健康得到有效保障,辖区群众、服务对象对医院服务满意度得到提升。(市卫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七)建设健康企业。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强化法制意识,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废水、废气、固废和垃圾等处理管理;完善企业健康管理制度,改善企业职工工作环境;加强职业安全教育,提高职业健康防护意识,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防范职业危害,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定期评估;完善职工文化体育场所建设,建设健康食堂。通过示范建设,企业员工职业防护知识、技能逐步提高,职业健康危害控制效果明显。(市卫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八)建设健康家庭。树立现代健康观,家庭成员保持良好的心理素质,锻炼良好的身体素质,修养优良的道德素质,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家庭关系融洽,邻里和睦相处;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厕所卫生,饮水卫生安全;养成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参与文化体育活动,定期体检,了解慢性病、急性传染病预防必备知识,掌握必要的育儿、老年人照护、灾害逃生、家庭急救等知识和技能。通过示范建设,提高家庭成员自我保健能力和疾病防范能力,健康行为形成率得到提高。(市卫计局、市妇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建设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810-201811月)。由健康榆林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各牵头部门开展健康现状调查和分析评估,找准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制定各类示范建设实施意见及评估指标,并联合市卫计局印发。

(二)首批推进阶段(201812-20198月)。各牵头部门根据建设目标,确定首批省级示范建设单位名单,并按照实施意见,结合实际推进示范建设工作。各地已经部署的示范建设单位持续推进,摘帽贫困县全面开展示范建设工作。在示范建设单位中,培育一批建设典型,探索总结可供推广的经验。

(三)滚动建设阶段(20199-20309月)。每年一个周期,第一批验收后,压茬启动第二批,以此类推,梯次推进。验收未通过的,加强整改,在下一批次复验;验收通过的,持续巩固提升建设成果。

各县市区要统筹制定本级示范建设实施意见,确定建设单位名单和年度计划,并报健康榆林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市级牵头部门备案。各级示范建设实行分级组织验收,评估验收通过后,由同级政府或示范建设组织机构命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及驻榆各部队要高度重视示范建设工作,将其作为推进健康榆林建设的重要载体,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并督促检查,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广泛筹集示范建设工作资金,加大投入,保障示范建设工作的需要。每建成一个省、市级健康细胞,市财政将给予一定补助。

(三)加强协作共建。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探索建立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机制。牵头部门在制定实施方案和公共政策时,履行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责任,加强信息沟通和部门协商,充分考虑和评估对健康的影响,科学指导推进示范建设;相关部门要通力配合,形成齐抓共建的工作合力。

(四)加强督导考核。将示范建设工作纳入健康榆林建设专项考核。市卫计局要牵头加强示范建设业务培训,强化督导检查和第三方评估,认真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定期调研督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平台,广泛宣传示范建设的重要意义、建设内涵和工作成效,引导各类单位及社会群体积极参与示范建设,形成全社会宣传健康、关注健康、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榆林市健康榆林建设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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