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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全省290余万人享受计生奖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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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8477发布时间:2011-11-23 20:42:11浏览次数:1778

 

记者从1121日召开的全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总结表彰会上获悉,2004年至今年11月底,各级财政投入奖扶资金累计达8.7亿元,全省290余万人享受到计生奖励扶助,占到全省总人口的7.76%
  

  据了解,2004年下半年起,我省自筹资金在安康市和宝鸡市岐山县先行试点。2005年起,全省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2006年和2007年分别出台了农村放弃生育二孩家庭奖励、农村独女户家庭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等四项优惠政策。2008年在全省推行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别扶助制度。2010年,我省将城市独生子女父母退休金补助标准由原来的5%增加到每月106元,独生子女父母补助由原来的每月5元提高到每月不低于10元。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标准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每月提高40元,仅此一项省财政每年将增加资金5000多万。同时,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和财物分配等方面,制定了6项优先优惠于计生家庭的办法。省委、省政府先后将农村独女户父母享受奖扶的年龄由60周岁提前到了55周岁,将奖扶标准由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了1200元。

  

  7年来,全省的计划生育优惠政策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奖励人数由原来的8000人发展到290万多人,对引导更多农民少生快富,发挥了积极的利益导向作用。

 

                                                                  记者:车喜韵 通讯员:薛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