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支持IPv6访问

工作动态

强化人口计划生育司法保障 促进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

【打印】

索引号:008532发布时间:2012-02-02 08:24:21浏览次数:2206

  

   为依法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维护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经过省人大、省法院和省人口计生委深入细致的前期论证和调查研究,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各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加强涉计划生育案件审理执行工作的通知》(陕高法[2012]9号),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加强涉计生案件审理执行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和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陕西的高度,提高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依法、审慎审理、执行好涉计划生育案件,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通知》规定,要依法及时受理审判农村计生家庭优惠待遇案件,对于村(居)民委员会不执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优惠待遇,经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协调处理程序无果,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按照民事案件及时立案审理;《通知》强调,要加强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的非诉审查和执行工作。对人口计生行政部门依法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超生家庭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案件,人口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审查立案,准予执行的,及时予以执行。对有可供执行财产而拒不执行或规避执行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涉计划生育案件审理执行工作的通知》(陕高法[2012]9号)

 

                                                      作者:冯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