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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23已回复2018-05-152018-05-16
000207已回复2018-03-242018-03-25
000201已回复2018-03-102018-03-11
000200已回复2018-03-102018-03-10
000199已回复2018-03-102018-03-10
000198已回复2018-03-102018-03-11
000185已回复2018-01-292018-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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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74已回复2017-12-132017-12-14
000173已回复2017-11-302017-11-30
000172已回复2017-11-302017-12-01
000162已回复2017-11-212017-11-22
000157已回复2017-09-122017-09-13
000156已回复2017-09-102017-09-10
000155已回复2017-09-102017-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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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000223
咨询日期2018-05-15
回复日期2018-05-16
姓名冯*
咨询内容
靖边县县医院妇产科医生医德极差,收贿赂,在这里接生的人个个敢怒不敢言,态度极差,有朝一日好好曝光她们。
回复内容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们正在与相关科室调查核实。感谢您的批评指正,今后我们一定加强医风医德教育培训,努力做好医疗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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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000207
咨询日期2018-03-24
回复日期2018-03-25
姓名霍贵*
咨询内容
投诉人:霍贵贵,电话:18292258468;13720649696,女,汉族,1987年9月28日生,身份证号码:612727198709284224,现住吴堡县寇家塬镇宋家塬村1区10号,系死者刘四害的女儿。
从住院到死亡我便一直陪伴母亲,现将母亲刘四害因外伤(骨折)受伤后,在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分院(绥德二康)接受症疗,随后却在输液时死亡,而在事情发生之后的种种迹象看来,我严重怀疑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分院(绥德二康)以及主治医生在此事故中存在严重问题!事情发生之后,医院竟然推卸责任,不对家属予以任何告知,均将问题推到医调委,现投诉举报如下:
在整个住院诊疗过程中,我对榆林市第一医院骨科及相关医师提出质疑,是他们延误了我母亲的抢救时间,导致产生没能挽回我母亲生命的严重后果。
疑点一:死亡前身体多次不适 呼唤医生称没事
从入院后的相关检查到我母亲最后的抢救时间里,医院相关制度均不完善,用药从不给家属告知。我母亲是以“外伤致左膝部肿痛,活动受限一天多”到榆林市第一医院就诊,以“左股骨髁间粉碎骨折”收住入院。入院查体并没有任何异常,一个外科牵引术到病情突然恶化及一条生命的结束,作为家属实属难以理解和接受。死亡当天也就是牵引术第二天——2018年2月10日早上从护士给我母亲喂完药(配药过程及药物名称我均不知晓)一个小时左右即上午九点多,我母亲出现了头晕、浑身冒汗的症状,经两次呼叫主治医师白成彬,均以表面观察告知病人无恙。但随后病人情况越来越严重,我再次呼叫主治医师,主治医师来过病房请来内科医师,内科医师经听诊告知家属,病人无碍。这个过程持续有三个小时多,病人情况越来越严重,出现言语不清、浑身冒汗严重表征。我再次呼叫主治医师,医生到病房后才慌了神,开始对我母亲进行抢救,可最后还是没有留住我母亲的生命。整个过程我都在现场,我认为是医师的消极不作为,没有积极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作出判断,及时实施救治,是他们延误了病人得抢救时间。
疑点二:医生未尽其职 从不告诉我母亲病情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我母亲住院诊疗全部过程,因学识的不对称,作为家属我们都是被动的接受,甚者主动问及都很难得到回复。在我母亲生命最后的几小时时间里,医生应当意识到病人的状况及会产生的后果,但医院骨科及相关医师没有履行告知的义务。
疑点三:出事后要求复印病例被拒 多日后提供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我母亲从住院到死亡,医院从未给过任何资料。出事后我要求复印或者复制我母亲住院期间的病历及全部其他病历资料,但榆林市第一医院骨科及相关医师以种种理由不让复印或者复制。说是已经封存,但关于封存一事,我作为患者一方,居然毫不知情,更没有出现在现场,这显然不合程序,属违法操作!
疑点四:封存病例并未经我知情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榆林市第一医院骨科及相关医师没有履行这条规定,至少我方不知情,没有签字,我有理由怀疑他们篡改病历!从后来给我的病例上可以看出漏洞百出,伪造我的签字、病例缺页、增加患者诊断(入院记录查体心脏无异常,却增加诊断:扩张性心肌病)、前后时间上难以吻合等。
疑点五:母亲死后医院不给任何答复 对待家属泠漠无情
我母亲死亡后,我和我的家属对整个住院诊疗过程有疑点和异议,问及死亡原因,榆林市第一医院骨科及相关医师对我们说,等待第三方给我们答复,他们无法回答我的疑问。但至今没有给我任何答复。
针对上述疑点,我认为,榆林市第一医院在我母亲的整个住院诊疗过程中,存在重大的过错和过失,侵犯了我母亲的合法权益,作为患者,从走进医院大门的那一刻,便将生命托付给院方,但一个普通的外科病导致死亡的结果,作为家属从内心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为此,我提出以下请求:
1、请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严肃查处榆林市第一医院骨科及相关医师失职渎职行为;
2、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向榆林市第一医院调取我住院期间的病历及全部其他病历资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责成榆林市第一医院赔偿我各项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金。
二○一八年三月十
回复内容
您好:
感谢您对榆林卫计局网站的关注与监督。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责成榆林一院绥德院区对此次事件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由榆林市医调委出具了医疗纠纷评鉴结论,榆林市第一医院作出了《关于霍某某信访所诉事项的复函》。对此件医疗案件,我们将以事实为依据,积极配合患者家属及相关部门,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该纠纷,承担医院应承担的责任。如您还有疑议,请与榆林市卫计局或市一院绥德院区投诉科联系,电话:0912-3891977,0912-5641837,我们将尽力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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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000201
咨询日期2018-03-10
回复日期2018-03-11
姓名张先*
咨询内容
您好!我家小孩在横山区第四幼儿园上幼儿园,学校要疫苗接种证明。
我家原来在榆阳区开光路社区接种疫苗,后来房子买在伟业新天地小区,属于苏庄则卫生室管辖,开疫苗证明时,开光路社区说不在他们管理范围上幼儿园不能给开,要在哪个地方上幼儿园在哪个地方社区开。再到苏庄则卫生室开证明,苏庄则卫生室说没有在他们这里打过疫苗不能开,互相推诿,所以我们也不知道在哪里开,该是咋样的流程,所以向领导反映一下,该咋样开证明了。
回复内容
您好:
感谢您对榆林卫计局网站的关注与支持!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与横山区疾控中心协调,原榆阳区接种儿童,持接种证,到学校辖区对应的接种点查验接种证并开具查验证明。如有问题,请直接拨打3890894,市卫计局疾控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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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000200
咨询日期2018-03-10
回复日期2018-03-10
姓名张先*
咨询内容
您好!我家小孩在横山区第四幼儿园上幼儿园,学校要疫苗接种证明。
我家原来在榆阳区开光路社区接种疫苗,后来房子买在伟业新天地小区,属于苏庄则卫生室管辖,开疫苗证明时,开光路社区说不在他们管理范围上幼儿园不能给开,要在哪个地方上幼儿园在哪个地方社区开。再到苏庄则卫生室开证明,苏庄则卫生室说没有在他们这里打过疫苗不能开,互相推诿,所以我们也不知道在哪里开,该是咋样的流程,所以向领导反映一下,该咋样开证明了。谢谢
回复内容
您好:
感谢您对榆林卫计局网站的关注与支持!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与横山区疾控中心协调,原榆阳区接种儿童,持接种证,到学校辖区对应的接种点查验接种证并开具查验证明。如有问题,请直接拨打3890894,市卫计局疾控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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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000199
咨询日期2018-03-10
回复日期2018-03-10
姓名张先*
咨询内容
您好!我家小孩在横山区第四幼儿园上幼儿园,学校要疫苗接种证明。
我家原来在榆阳区开光路社区接种疫苗,后来房子买在伟业新天地小区,属于苏庄则卫生室管辖,开疫苗证明时,开光路社区说不在他们管理范围上幼儿园不能给开,要在哪个地方上幼儿园在哪个地方社区开。再到苏庄则卫生室开证明,苏庄则卫生室说没有在他们这里打过疫苗不能开,互相推诿,所以我们也不知道在哪里开,该是咋样的流程,所以向领导反映一下,该咋样开证明了。谢谢
回复内容
您好:
感谢您对榆林卫计局网站的关注与支持!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与横山区疾控中心协调,原榆阳区接种儿童,持接种证,到学校辖区对应的接种点查验接种证并开具查验证明。如有问题,请直接拨打3890894,市卫计局疾控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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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000198
咨询日期2018-03-10
回复日期2018-03-11
姓名张先*
咨询内容
您好!我家小孩在横山区第四幼儿园上幼儿园,学校要疫苗接种证明。
我家原来在榆阳区开光路社区接种疫苗,后来房子买在伟业新天地小区,属于苏庄则卫生室管辖,开疫苗证明时,开光路社区说不在他们管理范围上幼儿园不能给开,要在哪个地方上幼儿园在哪个地方社区开。再到苏庄则卫生室开证明,苏庄则卫生室说没有在他们这里打过疫苗不能开,互相推诿,所以我们也不知道在哪里开,该是咋样的流程,所以向领导反映一下,该咋样开证明了。谢谢
回复内容
您好:
感谢您对榆林卫计局网站的关注与支持!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与横山区疾控中心协调,原榆阳区接种儿童,持接种证,到学校辖区对应的接种点查验接种证并开具查验证明。如有问题,请直接拨打3890894,市卫计局疾控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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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000185
咨询日期2018-01-29
回复日期2018-01-30
姓名崔*
咨询内容
近期榆林市范围内是不是有一次卫生系统的考试,听说是在各县乡镇工作?请问具体条件是什么?(学历方面有什么要求吗?要求的是第一学历还是?)考试什么时候开始?麻烦相关领导解答下。。
回复内容
您好:
  请您与我局干部人事科联系,电话:389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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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000181
咨询日期2017-12-22
回复日期2017-12-23
姓名张朋*
咨询内容
医师定期考核什么时候开始,定期考核官网个人怎么登陆?
回复内容
您好:
  您咨询的问题请与我局医政科联系,电话:389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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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000174
咨询日期2017-12-13
回复日期2017-12-14
姓名韩信*
咨询内容
我是一名农民,掌握祖传针灸医术,给村里以及周边老百姓治愈了很多疑难杂症,现在找我看病的人很多,请问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害怕违法了,给政府添麻烦)
回复内容
您好:
  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您需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考核合格后才可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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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000173
咨询日期2017-11-30
回复日期2017-11-30
姓名吴*
咨询内容
我是上海市浦东公证处的工作人员,有当事人持在榆林市第二医院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前来申办出生医学证明公证,榆林市第二医院院办老师让我前来贵局查询结果,我想询问如何能够查询。
回复内容
您好:
  《出生医学证明》载体是由国家卫计部门统一印发,具体信息由各级医疗助产机构按照住院分娩病历及办理人所提供有效证件等信息如实填写并签章发放,属中国公民有效证件。如贵处提出的“查询结果”属于真伪查询情形,请发送正式文函,以便我局同有关单位协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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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000172
咨询日期2017-11-30
回复日期2017-12-01
姓名马*
咨询内容
您好!可否将《榆林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内容发一份,相关规定贵网站和其他渠道都查不到?联系邮箱554118343@qq.com,谢谢
回复内容
您好:
  根据《国家卫计委、公安部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3]52号)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指导手册》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分别于2015年4月份和2016年10月份印发了《榆林市卫生局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榆政卫发[2015]134号)和《榆林市卫计局关于印发<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补充意见》(榆政卫计发[2016]192号)文件,以上文件仅用于我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如有疑问,请咨询所在辖区卫计主管部门,谢谢!
  咨询电话:389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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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000162
咨询日期2017-11-21
回复日期2017-11-22
姓名马*
咨询内容
未到法定年龄(未办理结婚证明)生育,是否可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回复内容
您好:
  根据《榆林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可以按单亲为婴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咨询电话:389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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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000157
咨询日期2017-09-12
回复日期2017-09-13
姓名郭文*
咨询内容
我今天这封信的主要内容是要感谢一位领导,他叫韩津,是榆林市合疗办的一名工作人员,2017年我家人因大病在京住院,后回老家通过合疗办进行了大病报销事宜,期间我通过朋友联系到了咱们负责榆林市大病保险的韩津韩科长,韩科长人很是和善,非常有耐心。对于我提出的疑惑都能给予及时的回答,并且能够有效的解决问题。对此,我代表我的家人感谢韩科长,希望以后所有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都能以韩科长为榜样,像他一样能够平易近人踏踏实实、兢兢业业的为更多的老百姓服务。再次感谢!
回复内容
您好:
  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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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000156
咨询日期2017-09-10
回复日期2017-09-10
姓名李*
咨询内容
米脂县县城大量镶牙馆,牙科没有口腔医师证,没有口腔医师证开牙科,不是相当于驾驶员没有驾驶证吗?有没有人管?这不是把米脂人民的身体健康当儿戏了,我投诉几次了,可不可以请领导重视一下这个问题。谢谢您,如果这次还没人管,我将采取我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不要说我越级上报。
回复内容
您好:
  我局曾与2017年9月份收到了省卫生计生委的信访转办单,与你此次反映的情况基本一致。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我局先后两次责成米脂县卫生计生局对辖区内的口腔诊所进行排查:两次排查均未发现非卫生技术人员在口腔诊所执业、执业医师证租借等现象。排查中发现个别口腔诊所存在消毒、门诊日志登记不全等问题,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罚。
  如您下次发现此类违法违规的医疗活动时,请提供诊所的详细信息,方便卫生监督员及时打击处理,或直接拨打米脂县卫生计生局投诉举报电话:0912-6217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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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000155
咨询日期2017-09-10
回复日期2017-09-11
姓名李*
咨询内容
米脂县县城大量镶牙馆,牙科没有口腔医师证,没有口腔医师证开牙科,不是相当于驾驶员没有驾驶证吗?有没有人管?这不是把米脂人民的身体健康当儿戏了,我投诉几次了,可不可以请领导重视一下这个问题。谢谢您,如果这次还没人管,我将采取我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不要说我越级上报。
回复内容
您好:
  我局曾与2017年9月份收到了省卫生计生委的信访转办单,与你此次反映的情况基本一致。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我局先后两次责成米脂县卫生计生局对辖区内的口腔诊所进行排查:两次排查均未发现非卫生技术人员在口腔诊所执业、执业医师证租借等现象。排查中发现个别口腔诊所存在消毒、门诊日志登记不全等问题,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罚。
  如您下次发现此类违法违规的医疗活动时,请提供诊所的详细信息,方便卫生监督员及时打击处理,或直接拨打米脂县卫生计生局投诉举报电话:0912-6217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