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全市卫生系统控烟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10830发布时间:2011-03-25 09:58:56浏览次数:2115
榆林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全市卫生系统控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保健单位:
现将《榆林市卫生系统控烟工作方案》应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现2011年8月底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是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部队后勤部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是当前医疗卫生系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县区卫生局和市直各医疗保健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全市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顺利开展,实现2011年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目标。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榆林市卫生系统控烟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部队后勤部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卫妇社发【2009】48号),《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全省卫生系统控烟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卫妇发【2011】66号)实现2011年全市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1年8月底,全市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具体包括: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护理院、疗养院等)、公共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健康教育机构、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其他机构(医学科研机构、医学在职培训机构、采供血机构、急救中心(站)、门诊部、诊所等)均实现全面禁烟,建成无烟单位。
二、工作任务
(一)召开全市卫生系统控烟工作专题会议。
总结回顾全市2010年控烟工作;布置今年控烟工作;榆林市电视台采访各县区卫生局负责人。
(二)收集全市医疗卫生系统控烟信息。
各县区卫生局要认真采集辖区医疗卫生系统控烟基础信息,按照《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基础信息表》和《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工作计划》的要求,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辖区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基础信息填写后于
(三)加强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宣传工作。
1、榆林电视台播放控烟公益广告,在榆林卫生网发布控烟公益广告和相关知识。各县区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播放刊登控烟公益广告等。
2、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利用单位电子屏幕、网络、电视、DVD等设施宣传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工作,播放控烟公益广告、专题片,办好控烟宣传栏,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
3、向社会公示单位全面禁烟的承诺。
(四)全面开展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活动。
全市卫生系统要按照卫生部《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全面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完善制度建设。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订本单位控烟规划、制度,将无烟单位创建纳入机构常规工作。
2、创建无烟环境。医疗卫生机构室内全面禁止吸烟,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根据实际设立室外吸烟区,有明显引导标识。
3、建立监督管理机制。设立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队伍,完善并落实监督巡查工作制度。
4、开展全员控烟知识与技能培训。提高职工控烟知识水平,鼓励和帮助职工戒烟。提高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戒烟服务的技能,主动提供戒烟服务。
(五)组织做好2011年“5·31世界无烟日”活动。
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围绕“5·31世界无烟日”的主题,组织控烟咨询、专题讲座等,积极开展控烟宣传,营造氛围,推动无烟卫生系统创建工作。
(六)开展烟草控制培训及巡讲活动。
市卫生局委托市健康教育所举办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人员和戒烟门诊医务人员培训班,提高他们开展控烟健康教育和戒烟服务的技能。各县区要依托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开展培训。同时组织控烟专家进行巡讲,宣讲《公约》,宣传烟草的危害和戒烟方法等,提高公众控烟意识。
(七)开发控烟传播材料。
结合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形势,设计开发纸质和电子传播材料,通过广泛张贴和播放等,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的环境,引导社会控烟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实现“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目标,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卫生系统控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领导干部带头示范,身体力行,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8月底全市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全市卫生系统控烟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逐级考核、评比奖惩”的原则,在榆林市医疗卫生系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健康教育所)负责控烟工作的具体实施、日常管理和技术指导。同时自3月份起,实行按月报告制度。每月25日前,各县区医疗卫生系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医疗卫生系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汇报控烟工作进度,市级汇总和评估后,于月底上报省医疗卫生系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导考核。
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工作作为辖区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目标。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活动计划,确定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将各项指标纳入本单位科室评比和个人考核。定期或不定期要对本单位或和辖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进行督导,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如期实现全市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目标。市卫生局将组织专家和大众媒体对全市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暗访,并将督导、暗访结果公开通报。对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批评。各县(区)要在加强创建工作督导检查的同时,邀请有关媒体、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暗访督查。要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因控烟不力被媒体曝光、未完成创建任务的单位,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三)持续推进,广泛宣传动员。
榆林市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进度安排
序号 |
工作任务 |
完成时间 |
1 |
召开全市卫生系统控烟大会, |
3月份 |
2 |
各县区卫生局召开控烟工作专题会议 |
3月底前 |
3 |
填报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基础信息和工作计划表 |
3-4月 |
4 |
市、县开展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媒体宣传,并向社会公开承诺 |
4月 |
5 |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 |
3月-8月 |
6 |
开发、制作控烟干预材料 |
3月-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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