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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卫生局2013年部门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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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0926发布时间:2013-08-01 09:48:35浏览次数:1880

 

榆林市卫生局201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关于卫生、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贯彻实施中、省关于市县卫生改革与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和方针政策。

2、贯彻实施中、省基本药物制度、政策、采购、配送、使用、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建议。

3、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责任,组织贯彻中、省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4、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5、组织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6、拟定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7、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定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措施,贯彻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8、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拟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9、贯彻中、省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

10、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11、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中、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拟订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12、组织拟订我市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实施中省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项目,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

13、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我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由国家统一制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

14、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5、承担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继续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2、继续实施县级骨干医师培训,提高诊疗技术水平。

3、加快一院扩建,完成市二院部分搬迁,启动市三院(传染病医院)建设 ,组建市儿童医院。每个县区至少建成一所二级甲等水平医院,(启动创建工作,完成初验并上报省厅评审)鼓励民间资本建立专科医院。

4、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县级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配送工作。积极探索药品“三统一”工作在市级公立医院推开。

5、以防控鼠疫、人间布病疫情及氟骨症现症患者治疗工作为重点,积极开展地方病各病种病情监测及调查工作。全市免费治疗氟骨症等地方病现症病人不少于1.5万例。

6、完成全市县级医疗机构选派36名(每个县3名)挂职干部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援工作。完成全市乡镇卫生院等级认定工作。

7、新农合政府补助资金及时到位率达到100%。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监管工作。

8、进一步提高传染病报告和处置能力。预防接种和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加强对艾滋病患者、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管理与救治,不断完善管理救治体系。

9、继续组织实施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抓好健康档案的建立、老年人体检和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和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及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等工作,继续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降低出生缺陷率,保持住院分娩率在95%以上,加强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完成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工作。做好儿童营养包发放前基线调查、招标、配送、发放和培训工作。

10、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将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15元,新农合参合率保持在95%以上。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市级统筹制度。

11、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人才工作。

三、部门基本情况

榆林市卫生局机关行政编制19人,红十字会事业编制5人;2012年底实际在册人数31人,其中:正处级5(局长1 人,调研员4),副处级10人(副局长3人,纪检组长1 人,红会副会长1 人,副调研员5人),正科级9人(科长6人,主任科员3人),副科级4人(副科长2人,副主任科员2人),科员3人;局直属事业单位21个,其中:全额预算事业单位15,经费管理: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榆林市卫生学校、榆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榆林市卫生监督所、榆林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榆林市第三医院、榆林市妇幼保健院、榆林市卫生职业中专学校、榆林市中心血站、榆林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榆林市地方病防治所、榆林市中医研究所、榆林市急救指挥高度中心、榆林市健康教育所、榆林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榆林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差额预算事业单位3个,经费管理:财政床位定额补助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榆林市第一医院、榆林市第二医院、榆林市中医医院),自收自支事业单位3个(榆林市脑肾病中医专科医院、榆林市神经精神病院、榆林市骨科医院)。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2013年部门预算是根据2013年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目标任务,进行了预测计算编制,经市财政审核确定。具体是:

1、收入预算575.6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475.64万元。

2、支出预算575.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3.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8.13万元,商品和服务类项目支出1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