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支持IPv6访问

母亲健康才能建设和谐家庭

【打印】

索引号:011222发布时间:2016-06-02 08:27:56浏览次数:5148

——关于做好“母亲健康”工程的几点思考

榆林市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所王怀升胡海兰

有国才有家,有家才有国。家庭是社会构成的细胞,是一个国家的最小组成单位。而母亲是家庭的主要成员,有时甚至是顶梁柱,半边天。只有母亲健康,家庭才能幸福和谐。目前,我们国家经济建设正处于转型发展期,为实现两个百年梦想而在努力奋斗。人们的物质生活得到了极大改善,环保健康已成为社会的主流理念和各级政府的施政目标。但我们国家人口众多,城乡发展差距较大,在广大农村,特别是偏远山区的农村,由于经济基础、生活陋习、教育水平以及地理交通条件等诸多原因,导致群众健康意识差,小病不预防,大病求医难,特别是已婚育龄妇女常见病尤为普遍,影响了家庭和谐,甚至影响到下一代人的身心健康。为了解决这一突出问题,保障妇女健康权益,提高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构建和谐幸福家庭,陕西省委、省政府于2008年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了以农村育龄妇女健康检查治疗为主要内容的“母亲健康”工程,每两年为一个周期,育龄妇女接受检查率要求达到80%以上。“母亲健康”工程作为省政府民生“八大工程”和卫生计生“健康扶贫”的重要内容,列入了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书,进行严格考核。

“母亲健康”工程主要内容有三项。一是对农村、城镇居民、流动人口中20岁以上49岁以下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生殖道感染和乳腺两类疾病的免费检查。二是对普查出患有疾病的育龄妇女,根据具体病情先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按照省财政规定的治疗费用标准进行治疗,还不能治愈的,转入卫生医疗单位,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进行进一步治疗。对于查出患有癌症且家庭困难的,由民政部门从大病救助资金中协助解决。三是建立育龄妇女健康档案及常见病数据库,并将严重危害农村妇女健康的疾病纳入公共卫生管理领域进行防治和监测。“母亲健康”工程重点检查的内容有七项:一是通过B超进行肝、胆、肾、子宫及附件检查;二是用乳腺诊断仪进行乳腺检查;三是用电子阴道镜进行阴道、宫颈检查;四是妇科常规物理检查;五是阴道分泌物化验检查;六是血压、脉搏、心肺等体格检查;七是宫颈刮片检查。

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于2008年全面启动了“母亲健康”工程。经过几年来的不懈努力,目前这项工作已经步入了规范化、常态化工作轨道。每周期检查育龄妇女28万人次左右,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育龄妇女常见病发病率2010年至2011年平均为48.6%,在榆阳区北部农村、定边、靖边白于山区以及南部贫困县部分农村,妇女常见病发病率最高达到52%。此后几年中,逐年明显下降,2015年全市为31.2%

开展“母亲健康”工程对预防和治疗农村育龄妇女的常见病、多发病,提高妇女健康水平,体现政府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至关重要,而且通过几年的实践证明,收效也非常显著,受到广大农村育龄妇女的高度赞誉。但在具体工作中,目前还有许多困难和工作不到位的地方。如何进一步完善管理与服务机制,提高诊疗水平,使“母亲健康”工程更好的贴近群众、服务民生,谈一点个人的建议和体会。

一、政府重视,抓好统筹安排。目前我市“母亲健康”工程的工作模式各不相同。一是承担检查任务的卫生计生服务单位不统一。多数县区是由县计生局统一安排,抽调县计生服务站业务骨干,组成专门的业务工作组,以乡镇为单位动员组织育龄妇女,在乡镇计生服务站进行健康检查。这种做法的好处是检查人数相对集中,检查覆盖面大,但每个乡镇集中几天检查,由于每天工作量大,有时甚至达到150200多人,导致检查不实不细,工作粗糙,甚至走了过场。府谷、吴堡两县,全县育龄妇女集中到县服务站进行检查,县站技术力量虽优于乡站,但乡镇动员对象难,同时要给服务对象一定的误工、误餐补助。对群众来讲也不方便,而且检查率低,覆盖面窄,完成任务难度大。神木县因全县实现了免费医疗制度,定点在几个县级医疗单位和乡镇中心卫生院进行检查,虽然方便群众,减少了乡镇工作难度,但由于治疗费用标准低,医院只检查,不治疗的问题比较突出。二是县区安排检查的时间不同步、不统一。多数县区“母亲健康”工程搭车“三查”工作,使这项工作带有强制性,有利于工作任务完成。部分县安排在4月份至10月份检查,时间跨度大,工作成本高。三是乡镇安排检查比较混乱。多数地方安排检查对象到点到位没有计划,集中动员对象时期,检查人数过多,工作质量难以保障;超过“三查”时期,检查对象很难到位。要解决好上述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各负其责,抓好统筹安排工作。市上对各县区的检查时段、承担检查的卫生计生技术服务机构以及开展检查工作的模式,要进行统一规定,这样便于统一监督、统一考核和统一进度以及有关数据、报表向省上的统一报送。县区对乡镇妇女健康检查工作要进行具体安排。以乡镇为单位,分解检查任务,规定检查时段,做到按时检查,有条不紊。乡镇要分解任务到村,每天安排检查对象最好不超过120人,这样才能保证检查项目齐全,服务到位。

二、倾斜政策,抓好宣传引导。我市广大农村,特别是偏远山区育龄妇女的健康意识较差,由于经济、教育、观念等原因,得了妇科疾病,在没有严重后果的情况下,经常是藏着、掩着、扛着,有的甚至是羞于启齿,不愿意到医院去检查,小病不治,酿成大病。即使“母亲健康”工程实行全免费,有很大一部分育龄妇女不愿意主动接受检查,除了观念意识问题,还有对政府免费检查不信任,对县乡计生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不信任等问题。过去搭车“三查”工作开展妇病普查,在某种程度上带有强制性,全面二孩政策落地后,动员育龄妇女积极主动接受检查就成了今后“母亲健康”工程面临的首要问题。各级政府和县区卫生计生部门,对这一新情况、新问题,必须要有全新的认识,更要引起高度的重视。要化解这一难题,首先要抓好宣传引导工作。通过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对“母亲健康”工程和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等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育龄妇女的健康意识,自觉自愿参与“母亲健康”工程。其次要倾斜政策。对自觉接受妇病检查的育龄妇女或家庭给予优惠和实惠。除了免费诊疗、免费用药以外,还可以给予一定的误工补贴和物质奖励,以优惠政策激励群众的积极性。第三要建立倒逼机制。在目前群众健康意识还没有达到较高水平的情况下,要通过制定政策,甚至采取一些行政手段,使那些观念落后的育龄群众,被动地接受检查,随着时间的推移、观念的改变以及检查质量的提高,被动就会转化为主动。多年的实践经验证明,在一些偏僻、落后的地方开展一项新工作,建立倒逼机制,采取行政措施,工作效果事半功倍。

三、优质服务,抓好检查质量。“母亲健康”工程的生命,在于提高诊疗疾病的质量。目前广大群众对参加免费妇病普查之所以不积极、不主动,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对我们的检查技术、诊疗水平持有怀疑态度。因此,要取得群众的信任,赢得群众的满意度,必须在转变服务态度,提高医疗水平上下功夫。首先要提高县乡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要配备精兵强将,敬业爱岗,熟悉群众工作的卫生计生业务人员担此重任。B超、妇查、化验等主要科室医生,必须要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对查出的常见病,尤其是妇科疾病能给予科学的治疗和合理的建议。通过提高诊疗质量,为群众真正解决实际问题,使“母亲健康”工程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其次要保证检查项目齐全。按照“母亲健康”工程检查流程和规范要求,检查工作做到不缺项、不漏项,必须逐项检查,对症排查。重点是妇病检查、乳腺检查和有关的化验检查。目前,基层开展这项工作,缺项漏项问题比较突出,尤其是宫颈刮片和白带化验两项,空缺较多。通过宫颈刮片检查,能及早发现宫颈癌病变;通过白带化验,能检查出多种生殖道感染疾病。这两项检查,对提高妇病检查质量至关重要。第三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妇女常见病检查工作,是一项细致而繁杂的工作,技术水平虽然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好态度、有耐心、精细查。“好的态度”能赢得群众参与配合;“有耐心”才能按照规范要求做到逐项检查;“精细查”才能查出准确的结果,给予对症治疗。当前一些地方之所以检查质量不高、群众反映强烈,主要是我们的专业技术人员没有责任心、应付搪塞所造成的。因此,专业技术人员的服务态度、敬业精神是做好这项的关键所在。

四、加大投入,抓好财政保障。首先要解决检查治疗费偏低问题。按照省上规定,每检查一例20元,治疗一例20元。这样的标准,远远达不到能够诊疗疾病的要求,更达不到育龄妇女的需求。除省上专项补助外,市、县各级财政要预算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母亲健康”工程诊疗工作。其次要配备先进的医疗设备。在农村开展疾病诊疗工作,群众首先看你的设备、仪器是什么,在某种程度上,先进的诊疗设备,能够提高诊疗水平。当前,在县乡各级计生服务站,用于开展妇病检查的设备,多数都已经老化、淘汰。很多地方的B超、乳腺诊断仪、电子阴道镜等主要仪器都不能适应工作需要,有的甚至损坏不能利用。配备先进的、适用于流动工作的医疗设备,已成为当务之急。第三要解决好专业技术人员的下乡补助和待遇问题。县乡计生技术人员从事这项工作,工作在基层,吃住在基层,而且每天的工作量很大,非常辛苦,但基本没有下乡补助,给予适当的特殊补贴,对于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责任性和提高服务质量将起到较大的激励作用。

五、量化任务,抓好领导责任落实。一是要量化任务,层层分解。确定任务总数,检查人群比率和用药治疗比例,并以任务书的形式,下达到各基层单位。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县、乡三级目标责任考核机制,每半年和年终进行两次督查考核,以任务考核推动工作不断前进。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乡、村计划生育工作网络,通过这一行政网络,开展动员对象、考核评估、分解任务等工作,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三是要坚持一票否决不动摇。要明确责任,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一班人共同抓,实行一票否决的“三个一”领导机制,通过兑现奖惩,落实责任,推动“母亲健康”工程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