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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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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5599主题分类:扫黑除恶来源:榆林市卫健委发布机构:榆林市卫健委发布时间:2019-10-22 10:27:32文号:榆政卫健发〔2019〕79号浏览次数:4852



各县区卫健局,委属各单位, 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榆林市卫生健康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325

 

 

 

 

 

 

 

 

 

 

 

榆林市卫生健康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和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 进一步增强 “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在全系统内层层发动,广泛动员,壮大扫黑除恶声势,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努力营造卫生健康系统扫黑除恶的良好宣传氛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协调、综合施策。将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综合施策,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坚持问题导向,依法治理。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健康机构实际,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和问题线索,依法依规提请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坚持立足长效、标本兼治。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同时,认真梳理卫生健康系统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形成防范黑恶势力的长效机制。

(三) 目标任务。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发挥卫生健康服务窗口优势,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集中宣传,形成对黑恶势力的有效震慑;通过重点宣传,起到教育警示作用;通过常态宣传,提升行业形象。到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

二、宣传重点

1、持续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的重要意义,深入解读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目标;

2、及时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中、省、市领导同志有关指示、要求;

3、大力宣传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及中、省、市出台的其他办案指南;

4、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0个方面打击重点;

5、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综合性成果;

6、深入宣传对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犯罪依法严厉打击的综合情况;

7、深入宣传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密切配合,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惩治涉黑涉恶犯罪背后腐败问题等工作成效;

8、深入报道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讲清黑恶势力犯罪的特征及其危害,警示社会,教育群众;

9、深入宣传广大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广大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得到提升;

10、深入宣传各单位各部门推进专项斗争的成功经验做法,开展源头治理和建立长效机制的做法。

三、宣传措施

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采取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法,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格局,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不断拓展延伸宣传工作,迅速形成并保持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

1.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区卫健局、各单位结合本县区、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分别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行动方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将宣传工作纳入所有方案和工作计划之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县区、本单位充分发动、有效落实。

2、组织全面摸排。各县区、各单位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对发生在卫生健康系统和医疗场所的“医闹”、各种“人身伤害”事件进行详实大摸排,多渠道收集掌握涉黑涉恶线索,确保形成专项斗争压倒性态势。

3、广泛开展宣传。各县区、各单位要在本通知下发后,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医院门口、门诊大厅、电梯间、走廊、病区、病房、公告栏、电子屏等醒目场所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切实提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意识,广泛形成扫黑除恶宣传攻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市卫健委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县区、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对本地本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筹协调,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指导和督办相关工作。各县区卫健局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健康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专项斗争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勇于担当、敢于碰硬,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二)强化督导考核。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卫生健康系统年度目标任务的考核体系,量化考核指标,提高分值权重,作为对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抓早、抓细、抓实各项工作,要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全面评估专项工作推进情况,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要结合专项斗争推进情况,及时汇总提炼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做好总结推广。广泛收集整理本县区本单位宣传报道素材,动态掌握宣传工作整体状况,适时调整校准宣传方向,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切实加强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将宣传工作经费纳入预算,足额拨付。对涉黑涉恶线索要建立深挖细查、倒排倒查的长效工作机制,有效彻查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五)加强宣传纪律。要严格遵守办案程序,不对尚未结案的案件做定性报道,不渲染涉黑涉恶犯罪暴力场景,严格审核信息报道材料。严格保密扫黑除恶工作人员、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等的个人信息,严肃宣传纪律。

(六)严格责任追究。要建立健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重视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发现问题不及时、发现线索不报告不处理、整治不彻底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