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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全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暨重点治理年工作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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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8683发布时间:2012-05-28 00:14:40浏览次数:1937

实重点治理任务 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王侠讲话 崔丽主持 林方略致辞

  524日,全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暨重点治理年工作会议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为确保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进一步下降,为实现“十二五”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至115以下的目标奠定扎实基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总结经验,分析形势,明确任务,全面部署2012年的重点治理工作。国家人口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王侠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崔丽主持,海南省副省长林方略致辞。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人口计生部门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运行机制,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一是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连续三年实现下降。二是探索建立了宣传教育、利益导向、全程服务、严惩“两非”、考核评估“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积极推广了村规民约修订、出生实名登记等行之有效的办法。三是形成了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四是建立健全了考核评估机制,制定下发了考核评估办法,明确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省份的下降指标,建立了省级目标责任制。

  王侠在讲话中指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不仅是全面做好人口计生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尽早实现自然平衡。

  王侠强调,要凝心聚力,全面落实“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的各项任务。2012年是“十二五”时期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巩固成效、全面深化的攻坚之年。国家人口计生委联合公安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总后卫生部、全国妇联,将2012年确定为“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主要目标是通过再动员、再部署、再深化,采取有力措施,乘势而上,着力解决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重点治理年”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以完善机制为中心,以加强协调为重点,以督查考核为保障,集中力量攻克影响工作深入开展的制度性障碍,为完成“十二五”期末下降目标奠定扎实基础。要着力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化宣传倡导,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要深入研究,系统设计,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在舆论上造势,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和社会氛围。要把加强人口文化建设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以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为突破口,大力倡导社会性别平等的先进理念。

  二是强化统筹协调,完善协作工作机制。要把做好统筹协调、完善体制机制作为“重点治理年”的一项中心任务。要高度重视政策衔接,主动加强相关政策出台前的协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推动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加强对计生女孩家庭利益的保护和照顾。要进一步加强和巩固与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的合作,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推动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要进一步搞好地区协作,积极推进实现跨县、跨市、跨省的工作联动,建立区域协查、信息共享、出生人口性别比监测预警等协作机制。

  三是严厉打击“两非”,坚决遏制高发态势。各地要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六部门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成果,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继续发挥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办公室的作用,为持续严惩“两非”提供重要组织保障。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堵塞监管漏洞,从源头上治理“两非”行为。推进专项立法。全力查案办案,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和人员。

  四是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实现有效管理。各地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在“细化”、“结合”和“规范”上做文章,全面提升全程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五是严格目标考核,切实加大奖惩力度。“重点治理年”期间,各地要切实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结合地方实际,尽快制定考核评估工作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完善出生实名登记制度,进一步加强与卫生部门的合作,把出生实名登记工作做实做细,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数据质量。要制定实施“领导对口联系重点地区”制度,把督导和考核紧密结合,定期深入基层开展工作,集中力量解决工作难题。

  王侠要求,各地要切实强化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既定目标顺利实现。

  会上通报了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的情况,相关部门、部分省和有关专家作了发言。公安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总后卫生部、全国妇联、国家统计局等部门代表,国家人口计生委相关司(厅、局)及直属联系单位代表,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代表,以及部分专家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