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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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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22378主题分类:市级要闻来源:榆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时间:2021-07-11 20:14:53浏览次数:11212

2021年79日我省报告1例省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陈某某,男,20岁,安康市紫阳县人,为广东东莞务工返陕人员。72日,该无症状感染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南航CZ3215次航班于当日下午18时左右落地咸阳机场,在机场乘坐顺风车到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入住该学院附近某宾馆;73日在学院附近活动;7412时乘坐K8168次(5车厢039座)火车到咸阳火车站下车,转乘顺风车于当日22时左右抵达紫阳县汉王镇;75日至76日在当地活动,77日至78日在家无外出。79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判为无症状感染者。

榆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

一、凡与无症状感染者陈某某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及时与所在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卫健部门、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联系,并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登记报备,配合落实隔离观察、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二、凡近14天从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榆返榆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按规定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三、如非必需,请广大市民近期不要出境,不要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前往,请提前了解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返回榆林后,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四、请广大市民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养成一米线、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多分餐、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

五、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时,请佩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与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最有效的手段,请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尽快接种第一剂次和第二剂次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