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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专栏

榆林市疾控中心健康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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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23688主题分类:通知公告来源:市疾控中心发布时间:2022-02-23 08:04:31浏览次数:3486

近期,内蒙古、山西等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疫情,疫情进一步传播扩散风险较高。为了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对广大居民健康提醒如下:

一、主动报告行程。2月8日以来有内蒙古旅居史的来榆返榆人员,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旗(凡是国内报告1例及以上有传播风险的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县市区旗,均视为为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榆返榆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并配合落实好相应管控措施。

二、非必要不前往。广大居民要随时关注疫情动态,合理安排出行,请勿前往疫情发生地区,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如确需前往,请做好个人防护,记录个人行程;返榆后,及时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酒店)报告,配合落实好我市的相关防控措施。

三、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居民要筑牢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不聚集,不组织、不参与聚集性活动,继续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人员密集场所)、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公筷制、“一米线”、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健康素养。

四、加强健康监测。广大居民要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立即到具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进行核酸检测,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