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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月菊:以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 全面推进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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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6784发布时间:2008-10-21 09:48:28浏览次数:4188

文章来源:省人口计生委

  10月20日,省委副书记王侠、副省长姚引良主持召开了全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会议传达了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听取了部分单位关于农村改革发展专题调研汇报。省人口计生委主任冯月菊在会上做了题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发言。

    冯月菊主任在发言中强调,我省是农业大省,每年全省新增人口中70%在农村。农村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关键因素。她指出,改革开放30年来,我省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总和生育率降到了1.7左右,广大农民的婚育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符合政策生育率逐年上升;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明显提高,生殖道感染疾病发病率、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明显下降,管理服务网络日益健全,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生存与发展状况得到改善。这些都为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关于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冯月菊认为主要表现在:农民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差距较大,进入婚龄期的人群明显增加,人口出生反弹压力较大;农村出生人口素质较低,出生缺陷发生率高达16.771‰,是城市的1.71倍,农村育龄妇女患病率高达50%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高出正常水平,达130.7;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不到位,超生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和计生干部对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形势、新问题、新任务认识不足,重视程度有所下降,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工作力度有所减弱。

    在谈到如何进一步做好农村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时,冯月菊表示将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一是围绕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的目标,全力稳定低生育水平。坚持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人口控制,运用科技、经济、教育、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进一步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严格执行现行的生育政策,坚决杜绝政策外生育。建立健全人口计生长效工作机制,按照“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要求,把农村人口计生工作与基层民主建设结合起来,强化管理服务措施,推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逐步构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入户到人的管理服务网络。

    二是紧紧围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民主管理的要求,强化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以计生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乡村专干和中心户长为纽带,以县乡服务站和村服务室为载体,把基层计生组织建设成努力履行职责、优质服务群众、带领农民致富、维护农村稳定、推动科学发展的中坚力量。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继续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奖励和“一票否决”制度。加大对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投入。在乡镇机构改革中,不得随意撤并和改变计生机构性质,保留2-3名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按照“县管、乡聘、村用”原则,选好配强村级计生专干,村专干工资待遇按村级副职对待,中心户长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50元,力争将农村转移支付中用于计划生育工作的费用全部划归计生部门管理使用,把村组计生专干报酬纳入财政预算,建立财政专户,采取“直通车”的形式,确保兑现。

    三是紧紧围绕关注民生、富裕农民的要求,着力推进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认真落实法定的优惠政策,继续实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试点制度,落实农村放弃生育二胎家庭奖励、农村独女户家庭扶助、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新型合作医疗补助、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等四项优惠政策,切实做好省政府“八大民生”工程中关于计划生育奖励优惠项目的落实工作。做好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相互衔接,逐步将计划生育各项优惠政策扩大到所有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在农村扶贫开发、宅基地划分、改水改厕、沼气应用、新技术推广等项目中,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惠和照顾,在农村义务教育、新合疗、大病救助、农村低保等政策实施中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倾斜,将农村计划生育户特别是独女户作为各级结对帮扶的重点对象,提供信息、培训、资金、项目等支持,逐步建立完善优先、优惠、奖励、扶持、救助、保障为主要内容,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四是紧紧围绕生活宽裕、服务均等的要求,着力推进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深化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装备水平,强化服务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和服务机制,全面实现服务设施标准化、服务程序规范化、服务管理科学化、服务团队职业化的目标。到2015年,建立起满足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需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让育龄群众人人享有优质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

    五是围绕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的目标,深入推进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创建活动。将计生新农村新家庭建设融入社会主义新农村、文明村镇创建活动之中,全面深化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创建活动。坚持把农村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网络建设作为新农村新家庭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巩固和发展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和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公共管理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育龄妇女信息系统,逐步建立村级信息网络终端,发挥信息引导和支持作用。